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温馨提示:发现不好的内容,立即联系删除!

  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股票叫做流通股还有另外一部分股票是掌握在股东手里且不能自由交易的它们一般会有一个锁定期锁定期内是不能流通的所以叫他们限售股那么股票限售扣税什么意思?怎么扣的?

  限售股也是要依法扣税的尤其是在限售股改革之后限售股也可以自由买卖所以对限售股的税收绝不会比流通股更占便宜。那么限售股和流通股的扣税机制是不是一样的呢?限售股扣税怎么算?限售股是如何扣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股票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根据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情况对不同阶段形成的限售股采取不同的征收管理办法。

  (1)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证券机构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复牌日收盘价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股票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按照计算出的转让收入的15%确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和20%税率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持加盖证券机构印章的交易记录和相关完整、真实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照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办理退(补)税手续。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事宜的税务机关不再办理清算事宜已预扣预缴的税款从纳税保证金账户全额缴入国库。

  (2)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证券机构事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发生的合理税费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和20%税率计算并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额。

  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某人持有某股票的10万股限售股原始取得成本为10万元。该股股权分置改革后于2006年12月28日复牌上市当日收盘价为12元。2009年底某人持有的限售股解禁可上市流通。2010年1月18日某人将已经解禁的限售股全部减持合计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并支付印花税、过户费、佣金等税费2000元。

  按照该政策规定某人减持限售股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的方式征收。

  (1)证券公司预扣预缴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减持股数-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减持股数×15% =12元/股×10万股-12元/股×10万股×15% =102(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02×20%=20.4(万元)

  (2)某人的自行申报清算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限售股实际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100-(10+0.2)=89.8(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89.8×20%=17.96(万元)

  应退还的税款=已扣缴税额-应纳税额=20.4-17.96=2.44(万元)

  关于股票限售扣税什么意思?怎么扣的?的有关内容介绍完了虽然这部分限售股不能自由买卖但是可以依法转让这样就会产生交易问题自然就要扣税了更多不明白的股票术语欢迎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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