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8日 温馨提示:发现不好的内容,立即联系删除!
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我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作出如下规定:
外汇是指:
①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②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③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④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⑤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
外汇开户的注意事项:
根据《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中资企业保留限额外汇收入操作规程》,目前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经常项目外帐户共包括两类:1、外汇结算帐户;2、外汇专用帐户。
符合规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
外汇专用帐户包括:代理进口、贸易专项、承包劳务、捐赠援助、专项代理、国际货运、国际汇兑、国际旅行社、免税商品及暂收待付等业务需在国内开立的外汇帐户及承包劳务需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