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温馨提示:发现不好的内容,立即联系删除!
湖州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湖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180元,增幅达20%,比制度实施时增加了2倍。
据了解,这是湖州自2010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5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惠及全市33.78万城乡居民。
具有湖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市区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人每年200元 、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2000元十个档次。
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政府给予相应补贴,市区补贴标准为:按第一档200元、第二档400元缴费的补贴40元,第三、四、五档补贴80元,第六、七档补贴100元,第八、九、十档补贴12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殊计生家庭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伤病残、死亡和困难户),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400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持证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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