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 温馨提示:发现不好的内容,立即联系删除!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主要目的就是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再就业,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我国人社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例如上海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5%。如需了解各地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情况请拨打当地12333。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我国并未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明确规定,由各地区自行规定。

  一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下限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最低工资标准。例如2015年度上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4年上海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即16353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14年上海职工平均的60%即3271元。例如2015年度惠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2015年惠州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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