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提出包括强化标准引领、提升绿色高效制冷产品供给、促进绿色高效制冷消费、推进节能改造、深化国际合作5项主要任务。
该《方案》提到,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制冷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国,制冷产业年产值达8000亿元,吸纳就业超过300万人,家用空调产量全球占比超过80%,电冰箱占比超过60%。我国制冷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15%以上,年均增速近20%,大中城市空调用电负荷约占夏季高峰负荷的60%,主要制冷产品节能空间达30-50%。我国已向国际承诺积极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提高制冷行业能效标准。
《方案》指出,到2022年,家用空调、多联机等制冷产品的市场能效水平提升30%以上,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20%,实现年节电约1000亿千瓦时。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提升30%,制冷总体能效水平提升25%以上,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40%以上,实现年节电4000亿千瓦时左右。
在促进绿色高效制冷消费方面,《方案》提出,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绿色高效制冷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鼓励招标人把绿色、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条件纳入产品综合评标标准,提升绿色、能效等指标权重。推广《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鼓励大宗采购企业通过节能自愿承诺、参与推广倡议等方式提高绿色高效制冷产品采购比例。同时,《方案》要求严格实施高效节能家电产品销售统计调查制度,激励各地区完善推广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实施“节能补贴”、“以旧换绿”等措施,采用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居民购买绿色高效制冷产品、更新更换老旧低效制冷产品等措施。
此外,为保障方案有效落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和有关单位从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积极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在完善政策措施方面,《方案》提出,落实好现有的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地方进一步创新对绿色高效制冷产品的支持方式,拓宽支持渠道。加大峰谷电价、气价实施力度,鼓励推行天然气市场化季节性差价政策。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和设备、清洁能源空调等,符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政策。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高效制冷生产企业和改造项目融资,落实《绿色信贷指引》,通过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促进绿色高效制冷产业发展。利用国际金融机构的技术援助、低息贷款以及赠款资金,实施制冷能效提升和环保制冷剂替代。
附:
关于印发《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9〕1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中法《关于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等文件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我们研究制定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 管 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