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2日 温馨提示:发现不好的内容,立即联系删除!

  文旅部官网消息,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19年2月28日起,取消湖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6家旅行社的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同时,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19年2月28日起,注销洛阳新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盘锦绿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音乐岛酒店旅业有限公司、新疆光大旅行社有限公司4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

  2009年1月21日,《旅行社条例》由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7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封面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二)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三)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组团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暂停其经营出国旅游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一)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二)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三)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四)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五)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六)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此外,组团社违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规定,不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多次不安排专职领队的,并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上一篇:两部门拟规定:家政服务业将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下一篇: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详细规则及流程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