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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凌迟的人,也是同样的是有着一种让人很惊悚的一个,而这些都会让人想想就觉得很恐怖,对此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哪些到底如何?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哪些

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哪些

  凌迟的酷刑让人毛骨悚然

  零割碎剐的一种酷刑,亦称凌持凌迟重辟。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罚是“斩首”,五代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宋朝(也说辽)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随之被废除了。   

  古代凌迟的意思是什么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凌迟”是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见于《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沈家本先生说“凌迟之刑始见于此,古无有也。”(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刑的记载。《宋史·刑法志》介绍:“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市井骂人“小挨刀的”“干刀万剐”的说法是有所据的。官修的史书不便把这种酷刑的手段说得太详细。明人王明德就说得比较清楚了:“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八刀凌迟不能算作寸磔,凌迟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说法无明文,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 

  历史上凌迟事件案件

  NO.1 自受凌迟不卑不亢,侧劝他人咬牙坚持

  自受凌迟不卑不亢,侧劝他人咬牙坚持。大渡河兵败,石达开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NO.2 一天割了300刀,晚上尚吃两碗饭

  一天割了300刀,晚上尚吃两碗饭。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十的情景,当时详细的记述是: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NO.3 派系斗争牺牲品,凌迟之后还卖肉

  派系斗争牺牲品,凌迟之后还卖肉。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帧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NO.4 不该凌迟被凌迟,因小失大丢性命

  不该凌迟被凌迟,因小失大丢性命。明朝初,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

  NO.5 三法司会审,三兄弟毙命

  三法司会审,三兄弟毙命。明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至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由“三法司”、锦衣卫会审的要案。赵鐇、赵镐,系兄弟,顺天府霸州文安县人。其兄赵燧为农民领袖之一,正德六年至正德七年间,与杨虎、刘惠等领导农民起义军活动于今河北、山东、河南等地,攻破城邑百十余处,杀死官吏、军民不计其数,被称为“奉天征讨副元帅”。正德六年十一月,赵鐇、赵镐投奔其兄赵燧参加起义军。起义军失败,赵鐇、赵镐在今河南、湖北交界山区为官军所擒,押至京师。起义中,赵鐇、赵镐不是首领,但根据《大明律》,谋反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因此,赵鐇、赵镐与其兄赵燧一样,被判谋反罪凌迟处死。

  NO.6 割到死,骂到死

  割到死,骂到死。明朝时御史大夫练子宁手指着朱棣大骂不休,朱棣大怒,命令将其活剥人皮,刽子手们把练子宁绑赴午门之外,又根据朱棣的指令,事先准备好一筐石灰、一捆谷草,然后,扒光练子宁的衣服,七手八脚地按倒在地,刽子手握着短刃,从练子宁的后脖颈处开始,短刃沿着背脊一路直下,直至臀部,其他的刽子手拽起划来的皮肤,纷纷向左右两侧剥离,痛苦万状的练子宁誓死不屈,虽然浑身血污,仍旧大骂不止。当剥离到四肢时,因受肢体的阻碍,剥皮之术不能顺利进行,见一张人皮无法完全地剥离下来,刽子手们索性削去练子宁的手和脚,再翻转过来,用短刃划开练子宁的胸脯直至私处,此时,大骂不休的练子宁,只能发出微弱的咕噜声,可是细细听来,依然是在大骂朱棣。刽子手只好割断他的脖颈,练子宁终于死去,再也不骂朱棣了。当练子宁的皮肤被完完整整地剥离下来之后,刽子手又进行了简单的处理,他们把练子宁的皮肤用生石灰涂抹干净,以防腐烂,再用针钱重新缝合好,内中塞满谷草,拖拽到城门上,高高地悬挂起来。

  NO.7 朱棣频使新招儿,修理不服之民

  朱棣频使新招儿,修理不服之民。大理少卿胡闰不肯归顺大明,大骂不止,朱棣命人凿去他的牙齿,胡闰仍旧大骂不止,盛怒之下,朱棣命人剥光胡闰的衣服,取来熔化好的沥青浇洒在胡闫的身上,待沥青渐渐凝固起来,刽子手用铁锤轻轻敲打,只听哗啦一声,沥青和胡闫的皮肤一同脱落下来,形成一个完完整整的臭皮囊,刽子手们依法炮制,内中也是尽塞谷草,然后,悬挂于武功坊。家族诛灭,二百一十七口尽被枭首。监察御史高翔上朝时身穿丧服,以示为故主尽忠,朱棣劝其归顺,高翔不从,口出不逊,被朱棣处地弃市之刑。随后,余怒未息的朱棣,又将高翔的妻子和儿女们抓捕来,一一剥掉面皮,命令其群裸跳舞,高妻不从,朱棣也不强人所难,纷纷扔进油锅里,活煎至死。家族诛灭,亲戚戍边,连祖坟也难逃劫难,被朱棣命人刨毁踏平。尽管如此,朱棣还是大怒未息,他下令给帮助过高翔的人家增加永久性赋税,其目的是让高翔世世代代受人唾骂。御史大夫景清,伪装归顺,一心想着为故主报仇,上朝时身藏尖刀,正欲行剌朱棣,被朱棣察觉,景清大骂不屈,被敲去牙齿,凌迟处死,家族诛灭。面对行剌者肢离破碎的尸首,朱棣突然灵感勃发,他借题发挥地将此案诛连到景清的故乡,又顺藤摸瓜地将景清的父老乡亲们尽将抓捕,要么被杀、要么被砍、要么被籍没财产,发配边疆。一时间,把景清的故乡,折腾得鸡飞狗跳、狼烟四起、人心惶惶,这就是著名的瓜蔓抄。

  NO.8 一个受凌迟,株连到十族

  一个受凌迟,株连到十族。方孝儒,1357--1402,方克勤之子,字希直,又字希古,号逊志,时人称缑城先生。又因在蜀任教时,蜀献王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幼聪慧,6岁能诗,人奇其才。呼为“小韩子”15岁随父兄北上济宁,励志攻读。及长,承学于宋濂,深受器重。洪武十五年(1382),东阁大学士吴沉等起荐方孝儒,应征至京,在奉天门奉旨作《灵芝》、《甘露》二诗,甚合上意。建文三年(1401),燕王朱棣反。时征讨檄文均出自孝儒之手,且多方策划,抵御燕兵。四年,燕兵入京师,宫中大火,惠帝焚死,孝儒日夜恸哭于殿前。初,朱棣自北平起兵南下,军师姚广孝曾说:“南方有方孝儒者,素有学行,武成之日,必不降附,请勿杀,杀之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至此,朱棣命孝儒起草即位诏书,孝儒披麻带孝至,痛骂不绝,拒草诏。朱棣为孝儒设坐,并起身劝慰说:"先生何自苦,余欲学周公辅成王耳。"孝儒反问:"成王安在?"朱棣说:"渠自焚死"。再问:"保不立成王之子?"朱棣说:"国赖长君。"又问:"何不立成王之弟?"朱棣搪塞说:"此朕家事耳,先生无过劳苦。"即示左右强行授笔,并说:"诏天下,非先生不可。"孝儒执笔,疾书"燕贼篡位"数字,掷笔与地,且哭且骂:"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朱棣发怒说:'汝不顾九族乎?"孝儒奋然作答:"便十族奈我何!"骂声益厉。朱棣大怒,命人剁孝儒嘴,孝儒血涕纵横,仍喷血痛骂,朱棣厉声道:"汝焉能遽死。:当灭十族!"于是,一面将关至狱中,一面搜捕其家属,逮解至京,当其面一一杀戮。儒强忍悲痛,始终不屈。胞弟孝友临刑时,孝儒泪如雨下,孝友从容吟诗:"阿兄何必泪潸潸,取义成仁在此间。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回家山。"孝儒亦作绝命诗一首:"天将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猷,忠臣发贲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乎哀哉兮庶不我尤。"最后,朱棣将孝儒处死。所灭10族(9族及学生),达873人,行刑就达7日之久。其它外亲之入狱及充军流放者高达数千人。

  NO.9 忠诚将军受冤屈,死证明朝一命决

  忠诚将军受冤屈,死证明朝一命决。袁崇焕被凌迟的罪名在《崇祯长编》里记载得很详细:“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袁崇焕,广东省东莞人,明万历47年(1619年)中进士,授福建邵武知县,“为人慷慨负胆略”,“以边才自许”。万历45年,努尔哈赤起兵攻明,逼近山海关。天启二年(1622年),明军广宁大败,13万大军全军覆没,40多座城失守,明朝边关岌岌可危。就在这一年,袁崇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四年之后,袁崇焕带兵1万人驻守宁远,努尔哈赤率兵13万,前来攻打,大败而回,努尔哈赤被明军大炮打伤,不久郁郁死去。后来,袁崇焕又接连击败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声名大震。崇祯即位后,拜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蓟、辽督师。崇祯2年(1629年),皇太极率领大军,绕过袁崇焕驻防的辽东,直抵北京城下。袁被迫千里驰援,以九千士兵与皇太极10多万大军对阵于广渠门外,袁本是儒将,但此时也披上甲胄,临阵督战,并击退后金军队。但是,生性多疑的崇祯帝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认为袁是内奸,将袁逮捕入狱。次年8月16日,46岁的袁被以极刑凌迟处死。由于京城百姓听信袁崇焕为内奸的说法,对其无不恨之入骨,于是,袁崇焕的行刑场面极为惨烈,明末散文家张岱的《石匮书后集》有详细记载:“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 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据史料载,在行刑过程中,袁崇焕长叹不已,虽然皮骨已尽,但“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他那血肉模糊的头颅,被悬于高杆之上“枭首示众”。就是在这天晚上,被袁崇焕部下的一位佘姓谋士(佘幼芝的先祖)冒诛九族之险,将袁崇焕准备“传视九边”的首级偷回家中,掩埋于自家后院,隐姓埋名在此守候袁灵整整155年。袁崇焕的死,预示明朝灭亡的临近。“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

  NO.10 “壬寅宫变”宫女行刺,十六宫女受刑

  “壬寅宫变”宫女行刺,十六宫女裸体受刑。明朝时杨金英等十六名宫女因行刺皇帝未遂被判了个凌迟:“在刑场上,刽子手们挥舞轻刀,演出庖丁绝技,凄呖的叫声嘶心裂肺惨绝人死寰,女子先要割除乳房,然后高高举起,引来万众喝彩。再把身上的肉,割成了首尾相连的长串花瓣条,一条一条包好扔在旁边的筐里。行刑中总有人递上馒头,用于擦干血迹……。刑毕,监官最后验证了所割刀数,交差扬长而去。而这边却是曲终人不散,围观百姓纷纷涌上前来争购割下的人肉。回家生啖其肉,吃染血之馍,烧皮骨之炭而啖之……。”中国自有凌迟之刑那一天开始就不乏“女英雄们”“以身试法”,既然行凌迟之刑时要赤身裸体,官府为达到羞辱女犯的效果,干脆在游街前就剥光她们的衣裤,让其裸体示众。故不难理解为何“每每凌迟,‘人集如山,屋皆人覆’”。

  明清时期被凌迟的人

  明代

  刘瑾: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1510年被处刑。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王杲:明末建州豪强,曾受封为建州右都指挥使。因屡犯明边,于1575年被凌迟处死于北京。

  郑鄤:崇祯年间庶吉士,被温体仁等告以“杖母奸妹”之罪,1636年凌迟处死。

  袁崇焕:崇祯年间知名将领,因崇祯皇帝怀疑其谋反,以“通虏谋叛”被凌迟处死,据说当时京中百姓争啖其肉。

  清代

  耿精忠:清朝康熙年间,因康熙帝撤藩,与吴三桂等人发动三藩之乱,失败而被凌迟处死。

  石达开:太平天国最富战功之将领,封翼王,领兵被困大渡河,降清以救全军。与所属同被凌迟。所属不胜痛楚惨呼,石达开斥之:“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至死寂无声。

  洪天贵福: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之子,为清朝大臣沈葆祯所俘虏,判凌迟处死(处决时年仅十五岁,可能是最年轻受刑者)。

  康小八:人称康八爷,抢劫杀人无数的恶匪,成事全靠他心狠手辣和一把从洋人处偷来的手枪,大闹京师,惊动太后慈禧,终被正法。

  王维勤(Wang Weiqin)。1904年10月被处决。一名山东举人,在村内有一定地位。疑因和村内李氏一家发生冲突,被指策划杀害了该家族十二人,因为是主谋因此被判凌迟处死。其子及其他同党也被判以斩首。疑因地位而享有特权,乘车到行刑现场(通常是被押解步行往刑场的)。行刑相关照片被法国士兵拍下并传到国外,相信是第一次有凌迟照片流传到国外。

  名字不明,疑为一名杀害母亲的年轻人。1905年1月行刑。照片被拍下来并传到海外(主要是法国)。此案曾被误认为符珠哩案。更有心理学计研究相关图片,研究受刑者的行刑时的心理状态

  符珠哩:清末一名奴隶。因谋反(杀害一名自己侍奉的蒙古王子)于1905年4月10日被处刑,亦可能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凌迟受刑者(凌迟两星期后被废除),亦是少有有人拍下整个凌迟过程,而且较为清楚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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